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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巴彦淖尔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市统计局门户网站(www.bynrtjj.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河西区巴彦淖尔市审计大楼三楼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8730028。

  一、概述

  2016年,按照市政府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工作项目、职责、执法标准和依据的长期公开,坚持重点工作动态公开,增强了统计工作透明度,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我市统计政务公开工作的运行良好。

  (一)加强组织建设,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执行到位

  一是抓机构建设,给予政务公开工作以坚强的组织保证。我局按照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协调办公室,及时向局内各科室传达贯彻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二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真学习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其他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研究政务公开有关工作。按照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部署统计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监督的内容、步骤和措施,并具体组织工作实施。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统计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日程,常抓不懈。结合统计部门工作实际,从统计职能范围、行业特点出发,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统计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

  一是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在遵守《保密法》的基础上,本着公开、透明、便于监督的原则,结合统计执法和管理工作实际,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确定了对外、对内公开内容。实行了服务承诺,明确了办事程序、办理依据,规定了承诺内容、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等,方便群众随时查问。公布了局政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布了统计违法举报电话,认真接受群众监督。面对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我们按照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的有关制度规定,为公众提供科学可靠详实的统计指标解释,按照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在严格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把按照规定能够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信息及时公布。

  二是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及时准确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包括网络、新闻媒介、电话咨询、接待来访等各种方式。我局利用门户网站实现统计信息的广泛、快捷、方便的公布。在巴彦淖尔市统计信息网上及时发布有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工作动态等,公布统计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处理要求、办理各项统计工作的要求和规范、统计指标的解释说明等。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发表统计信息,如在巴彦淖尔日报上发表每年的统计公报,在《统计信息》上发表各类经济分析等。同时,我局还专门确定了综合科作为对外提供统计数据和信息的专门科室,提供详细的统计数据资料,接待上门索要统计数据和统计材料的单位和人员。全局上下力求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预警、监测、决策作用,为又好又快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三是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统计执法是统计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在巴彦淖尔市统计信息网开辟了对统计法规和执法工作解答等内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予以公布,对社会公布了统计违法举报电话,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四是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后,及时予以公布。同时,加强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统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工作动态、政务公开、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法规等。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统计局门户网站。机构设置里有领导班子分工和职能职责,各职能科室队中心职能职责;工作动态及时反映统计日常工作情况;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栏目随时公开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能源消费情况分析、居民消费水平分析等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动态经济发展情况和经济发展信息,包括综合、国民经济核算、能源、国内贸易业、规模以上工业、投资、建筑业、人口、劳动工资、基本单位、农林牧渔业、规模以下工业、人民生活、文教广电、财政金融、交通运输业、邮电业等相关统计数据。

  2.新闻广播、报纸、微博、微信。宣传《统计法》,刊载统计分析咨询决策文章。

  3.统计公报。公布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4.统计年鉴。公布上年度全区、全市及分旗县区一、二、三产业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指标数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接到电话咨询和部分人员到市统计局来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各项统计信息、数据,我们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申请人答复。属于不予公开的申请事项,我们向申请人进行了解释说明。不属于本机关掌握信息的申请事项,我们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告知申请人,或请其向其他部门或地方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市统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市统计局未收到以统计局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2017年,市统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统计信息、统计指标、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专报作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加强统计局门户网站建设,丰富网站内容,加强与新闻广播等媒体的联系,及时准确地发布统计信息,加大宣传力度。

  (三)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