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市交通运输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结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积极开展了行政事权、服务指南、办事流程、“三公”经费预决算、重点建设工程等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了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我局不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并指定2名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保证了工作的延续性。此外,我们对已有的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增补,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日常监督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积极开展条例内容的贯彻实施 

  1.信息公开重点突出,程序完善。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明显加大,特别是在交通建设工程领域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公开,为保证公开质量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项目审批和建设信息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工程交工后发布验收信息。 

  (2)工程进展和建设管理情况按照即时进度由建设单位通过简讯、简报报送我局下设的交通信息中心审核后分别在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3)质量安全检查结果由质量监督部门和主管单位将检查结果以抽查意见和检查通报的形式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于适宜公开的检查结果在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4)在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对新开工的公路建设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公示信息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要求,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自治区招投标网、内蒙古交通运输厅门户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四家网站同步进行公示。招标过程在检察部门、交易中心全程监督下进行,现场开标,公开评标办法,公示评标结果。 

  (5)此外,所有工程建设的管理机构所在地均设置了项目信息公示牌,廉政工作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2、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扩大,载体更加多样 

  我局进一步加强了交通门户网站的建设力度。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网上办事指南、统计分析(主要包括交通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公路优良率、运输量)及监督投诉等栏目,各栏目内容及时更新、版面内容不断丰富,信息发布量不断增加,特别是网上办事指南对交通运政、路政、地方海事等行政执法办事程序进行公开,使政群沟通更加便捷,统计分析每月进行一次公开,方便了人民群众查阅。2016年交通门户网站完成了四次改版升级,截至201612月底,门户网站访问量累计突破 440 万人次,成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最重要的平台。同时,不断提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完善热线举报投诉、处理反馈和回访工作制度,在全面做好交通业务、政策法规、规费标准等业务查询的同时,进一步增加完善公路抢险、车辆救援、失物招领等公共服务内容,以多种方式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目前,12328交通服务热线年投诉和咨询量达到11206件,转办率100%,回访满意率89%,较好的发挥了倾听民生、畅通民意和汇集民智的作用。另外,我们还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电视等不同载体,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获取交通信息的方法和途径。 

  利用市县两级政务大厅开展政务公开。全市道路运输管理业务全部进驻市政府行政大厅和各旗县区行政服务大厅,按需配备了窗口工作人员,各驻厅窗口按照统一标准对审批许可事项、开业标准、执法依据、法律法规、办事程序流程、办理结果等全部予以公开,实现了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阳光操作,全面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各栏目分配到各相关科室,各科室提供内容给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统一编制索引号和录入,保证了索引号的正确性、内容呈现的一致性和信息更新的及时性。2016年已公开主要内容有: 

  (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双随机工作“一单两库一细则”等内容公开。2015年,我局已将《行政事权清单》在交通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并结合法律法规的发展变化对事权清单做了及时调整。2016年,我们陆续完成了《事权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双随机工作“一单两库一细则”的梳理和公示。目前,我局共承担事权责任187项,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有随机抽查事项80项,上述内容已经市政府法治部门审核,并在市政府网站和交通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本级部门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452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62月在交通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的说明》,并随文附有《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对全年的费用收支情况作了详细说明。2016年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2.45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1万元,同比减少18.97%。其中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7.95万元,较上年减少0.52万元,同比减少6.14%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24.5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0.45万元,同比减少了19.65% 

  (三)办事结果公开。2016年我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内容,市县区两级涉路施工许可审批、海事水运行政许可审批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许可审批结果全部在交通门户网站及时公示,路政、海事、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结果也在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公布,特别是临河运管所作为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对全市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 

  (四)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公开。2016年我局对全市交通建设领域的10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逐月进行公开,截至12月底,共计完成投资80亿元。重点工作是: 

  1.临哈高速巴彦淖尔市过境段续建工程。 

  2.国道242甘其毛都口岸至临河一级公路工程。 

  3.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工程。 

  4.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公路工程。 

  5.国道335乌不浪口至乌根高勒段公路工程。 

  6.国道311乌珠儿至巴音查干至北银根公路工程。 

  7.农牧区公路建设工程。 

  8.“十个全覆盖”街巷硬化工程 

  9.巴彦淖尔国家公路运输枢纽临河城北客运站工程。 

  10.其他公路建设项目。 

  为了加强对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各项目办按规定设置了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实现了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纪律和规定,严格控制并遵守支付程序和支付标准,做到“四不结算、五不付款”:即没有合同不结算、合同不完善不结算,工程量超出合同不结算,超出合同单价不结算;白条不付款、结算签认手续不完备不付款、结算依据不明确不付款、不符合财务规定和不使用统一的付款凭证不付款。同时,为了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各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各项目办与项目开户银行、施工单位三方签定资金监管协议,授权开户银行对施工单位的资金收入、支出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防止施工承包单位挪用、转移工程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无行政复议和申诉举报事项。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界定及内容是否涉密审核有困难,公开的文书使用不够熟练;二是一些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公开的深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效率型和廉洁型政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和督促检查,开展以案说法,通过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