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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及我市《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由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bynrszf@163.com)公布,并报送巴彦淖尔市档案馆、巴彦淖尔市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西区党政综合办公大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015000

  电话:8655545

  电子邮箱:fzbzjc@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紧紧围绕《2016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承担。市政府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分工向社会公布。2016年针对我市政府领导工作变动的情况及时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印发了《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巴政办字〔2016〕91号)文件。调整后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担任,市政府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

  完善的制度是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市政府立足工作实际,着力加强了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条例》实施以来,为了配合《条例》贯彻实施,我市相继配套出台了《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则》,《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配套文件。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使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初步踏上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

  (二)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

  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目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直部门34个,事项353项,其中:行政许可134项,行政确认78项,行政奖励54项,行政给付17项,上级下放市本级的权力事项70项。

  2016年中心将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作为重点工作推进。中心逐步将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一张网办事、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网上办事大厅。

  中心根据工作需求建设了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过技术手段将中心政务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站连接进行实时数据交互,实现了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运行从中心“有形”平台到网络“无形”的有机结合。

  逐步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部门系统融合,一站式网上服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最终实现中心和进驻部门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于2004年开通,通过多次改版,进一步规范了技术标准,网站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全面,网站运行正常、稳定。2016年3月政务云中心正式上线。网站总架构优化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三大模块,13个一级栏目,80多个二级栏目,25个专题栏目,涉及政府机构设置、公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办事服务、新闻发布会、投资指南、三农服务、旅游服务等方面内容。2016年,网站更新动态信息14611条,公开发布政府文件200多件,其他各类政务公开信息2200条,提供网上审批事项和查询7000多项,办理回复市长信箱咨询投诉达500多件次,回复率达96%。网站日均访问量超过5万人次。

  全市开设政务公众账号255个,政务微博127个。政务公众账号市直开通率为38.2%(50/131),政务微博市直开通率26.8%(34/127)。全市政务公众账号从粉丝量情况来看,粉丝量在10000人以上的单位共有14家,5000人以上的单位共有9家,1000人以上的单位共有35家。从运营情况来看,每天发布1期的单位共有23家,每周发布3期的单位共有31家,每周发布1期的单位共有190家。从发布内容来看,各单位以发布与本单位相关的内容为主。

  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2016年我市充分利用主流传统媒体、新媒体两大宣传平台,加大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工作。主流媒体搭建互动平台: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巴彦淖尔日报利用政策专版、专栏,加大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政策热点问题的解读、解答;巴彦淖尔日报利用评论类专栏,加大对中央、自治区、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行深度解读。新媒体形成双向互动,顺应当前新媒体快速发展的宣传形势,逐步将政策解读的阵地向新闻媒体延伸拓展,加强政策解读的影响力、公信力。今年以来,利用“巴彦淖尔发布”、“河套微传媒”、“掌上巴彦淖尔”以及巴彦淖尔新闻网等新媒体阵地,共发布政策解读推送80多期,对“十个全覆盖”、“道路交通安全”、“社区卫生管理”等重点政策,进行了解读,社会关注度、参与度、话题质量明显提高,有效增强了政策解读的渗透力;新闻发布会抢占舆论制高点;近年完善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的作用,对重大民生问题、热点问题、焦点问题、难点问题用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发布权威信息,发挥“定向定调”作用,产生了很好的导向舆论的作用。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6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权力清单监督管理办法》及自治区审改办《关于依法及时比对和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内许可审改办发[2016]6号)要求,经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审定,目前,市本级共有行政权力5645项。

  截止2016年底,我市七个旗县区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全部公布,合计公布权责清单25629项。

  市住建委在公共资源配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每月定期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信息,上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情况、基本建成情况、资金拨付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分配入住情况等;每月公开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等情况;公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安全检查、验收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工作。2016年共监督房屋建筑工程46项,下达停工整改和限期整改通知书42份,其中责令停工整改14项,限期整改28项,对15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和14项工程的监理企业下达了处罚告知书。

  市发改委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为了让全社会和项目单位更多了解公开的内容和条件,采取多种公开形式,通过会议、文件、通告、信息等方式,将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各科室人员岗位职责、投资体制改革的规定、项目核准、备案的程序、流程等逐一公开。通过《发改动态》、门户网站按月、按季发布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信息。

  推进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公示了《巴彦淖尔市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清单(试行)》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方便群众办事。二是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招考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政策、每所学校片区划分、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入学资格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络、张贴布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印发了《巴彦淖尔市2016年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和《巴彦淖尔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对普通高中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依据、优质高中招生实行指标分配的招生办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刚性要求。

  财政局不断扩大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是属于主动公开文件均能在20日内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门户网站公布了全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2015年决算及地方政府政府债务举借和使用情况信息。

  2016年市本级各部门、各旗县区均按规定时间公开了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率100%。

  环保局突出对环境审批、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执法、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企业事业单位环境状况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在全市范围推行工业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管理,工业企业将企业的概况、联系方式、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主要排污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企业通过的环保认证、污染治理计划等事项在电视、网络、报刊的媒体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提高办理质量

  我市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审查、审签、答复告知、送达收签、归档等程序,保证依申请公开的依法规范。

  2016年依申请公开受理23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二例,全部做出维持决定;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诉讼一例,一审已胜诉,二审正在审理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市的政务公开工作在自治区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的来说,政务公开工作与《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的方式和载体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等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市政府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理顺组织机构、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党的十八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难以适应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实际,要在理顺机制、人员配备上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认真组织对市、旗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骨干力量。树立一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示范典型

  (二)完善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工作机制。目前、我市各地、各部门就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做了很多基础性的工作,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尝试,下一步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尽快就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出台规范性文件,真正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