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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746318/2017-0081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11-21
标       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 实施方案》 的通知
文       号: 巴政办发〔2017〕 117 号 主  题  词: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 实施方案》 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7 117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巴彦淖尔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实施方案》 ?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11 16 日   

 

巴彦淖尔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 全面实施《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和《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 在市委、 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残联的?精心指导下, 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 各地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 

  (一) 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十二五时期,全?市有 7.98 万残疾人享受了生活补贴, 5.32 万重度残疾人享受?到护理补贴。 重度残疾人和享受低保的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政府代缴。 全面实施了 残疾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1990 户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 26510 名贫困残疾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发放康复扶贫项目贷款和到户贷款 2963.8 万元,?贴息金额 166.5 万元, 3600 人发放居家托养补贴。 

  (二)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与市医院合作新?建了 8000 平米的市残疾人康复中心,2 个旗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正在建设中, 另有 2 个旗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即将开工建设, 争取?中国残联免费配发的 8 辆残疾人流动服务车,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开展了智力、 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基层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养老?托养服务普及面逐年扩展。 成立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确定残疾人康复项目定点机构 9 所, 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明显提高,3 万多残疾人得到康复、 辅具服务。 

  (三)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持续提高。 全市现有特?殊教育学校 2 所、 特殊教育中学 2 所,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 90%以上。 在实施全市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政策基?础上, 普通高校、 中等职业学校、 普通高中就读的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加大对招收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机构补贴力度, 实施巴彦淖尔市残疾学生资助和救助项目, 落实?了特殊教育岗位津贴标准, 推动了 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 残疾人就业稳中向好, 收入较快增长。 全市共建成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12 个。 建立残疾人适用技能培训网点 42?家,对全市 9525 名城乡 残疾人开展实用技能培训, 落实残疾人?就业 15720 名。 市本级和各旗县区累计建立扶贫基地 54 个,安? 508 名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 4227 户残疾人脱贫,建成了市?县区两级残疾人就业机构。 

  (五)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不断拓展。 市本级图书馆建立了?残疾人盲文和有声读物阅览室。 市广播电视台开播了手语新闻节目, 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 举办了 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和 法绘画 摄影及手工艺作品 展, 为残疾人参?与文体生活搭建了平台, 打造了两个体育健身示范社区, 残疾人?文化、 体育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进一步营造了 扶残助残良好社会?环境。 加强全市残联信息化平台建设, 各级残联建立了门户 网站,?进一步拓宽了 服务渠道,有效推动了残疾人事业融合发展。 

  (六) 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 全市建成市级法律救助站 1 个, 旗县?级法律援助工作站 7 个, 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明显加强。 积极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全面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1800 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投入 215.7 万元, 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基本保障。 8400 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218.4 万元。 全市残疾人接受法律援助 134 人, 接待残疾?人来访者 3102 人次, 受理来信、 来电或咨询 1020 件次。 

  (七) 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大力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和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依法、 有序、 规范地完成了 ?市各级残联换届工作, 进一步优化了 各级残联领导班子结构, ?强了残联的代表性。 圆满完成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任务,为出台残疾人事业各项政策提供了数据支撑。 

  尽管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取得了 明显成效、 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但目前我市仍有 1.6 万残疾人生活还十分困难, 残疾人就?业还不够充分, 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仍然较大。 康复、 教育、 托养等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求, 残疾人事业城乡 区域发展还很不平衡, 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还很薄弱, 专业服务人才相当匮乏。 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不少困难。 残疾人群体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中之难。 

  二、 总体要求

  ?(一)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机遇。 同时, 也要看到, 我市是欠发达地区, 综合经?济实力还不够强, 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比较滞后。 全市现有?10.98 万残疾人,占总人口数的 6.34%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工作任务?艰巨繁重, 共享发展任重道远, 对加快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 各级党委、 政府对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托底补短的工作力度越来越大, 残疾人事业发展正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时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 需要格外关心、 格外关注。 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 衣食无忧, 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 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 国务院出台实施了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并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衡共享,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专节中也提到了残疾人的教育、?就业、 维权等福利事业保障, 为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开?拓了广阔的空间。 

  (二)指导思想

  ?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四中、 五中、 六中全会,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及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 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 ?持目标导向、 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坚持共享发展、 融合发展、?协调发展、 创新发展, 紧紧围绕实现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 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点任务,聚焦农村牧区、 贫困地区和贫困、?重度残疾人, 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 ?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 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 更公?平、 更实在地惠及广大残疾人, 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 衣食无?忧, 生活得更加殷实、 更有尊严, 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实现新跨越。 

  (三)基本原则

  ?1. 坚持目 标导向、 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相结合。 制定惠及残?疾人的各项政策措施, 既要紧紧围绕实现十三五时期我市经  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目 标要求, 又要立足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问题, 采取有力措施、 抓好落实。 

  2.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 既要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 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又要通过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 

  3. 坚持兜底保障与促进就业增收相结合。 既要对享受低保和?失去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由当地政府保障其基本生活, 又要扶?持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加入到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队伍当?中,实现就业增收。 

  4. 坚持政府扶持、 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 既要?突出政府责任, 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确保残疾人公平享有?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依法维护好残疾人平等权益, ?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 残疾人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满足残疾?人多层次、 多样化需求, 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和良好型环境。 同时, 还要坚持残疾人主体地位, 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充分发挥其积极性、 主动性、 创造性,?为建设现代化巴彦淖尔、 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智慧和力?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5. 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既要加强对农村牧区和?贫困、 重度残疾人的重点扶持, 统筹推进城乡 区域和不同类别残?疾人小康进程;又要充分考虑城乡 和地区差异, 加强分类指导,?协调共同推进,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现稳定脱贫,?城乡 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比社会平均水平更快?一些, 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住房、 基本养老、 基本医疗、 基本康?复, 生活有保障, 居家有照料, 出行更便利, 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 就业更加充分, ?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活跃, 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 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深入, 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条件明显改善, 服务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残联工作和残联组织的政治性、 先进性、 群众性不断增?强, 形成理解、 尊重、 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残疾人与全市各族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三、 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一)突出做好残疾人民生托底补短工作

  ?1. 全面落实困难和重度残疾人补贴制度。 认真执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 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 有条件的旗县区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 精神残疾人和其他残疾人。 两项补贴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补贴标准由各旗县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残疾人生活保障和?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提高。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残联) 

  2. 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 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为其代缴?或补助保险费政策, 并逐步提高代缴或补助标准。 将残疾人部分?医疗康复项目 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逐步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 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福利保障水平。 建立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扩大保障范围。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对残?疾人实施优惠保险费率, 鼓励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养老、 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产品。 鼓励残疾人个人参加相关商业保险。(牵?头单位: 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 市卫计委、 财政局、 残联、 民政?局) 

  3. 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实施兜底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办法》 规定, 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 对于特困残疾人家庭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以降低家庭收入核算, 提高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水?平。 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 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视?为单独立户, 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对生活无着的流浪、 乞讨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健全流浪、 乞讨残疾人返乡保障制度。(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残联)

  4. 增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将残疾人出行纳入城市交?通补贴范围, 实现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 水、 燃气、 暖、 有线电视?等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确保把符合条件的农?牧业转移人口 中的残疾人转为城镇居民, 确保进城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 基本公共服务并做好就业扶持工作。 加大贫困残疾人住?房保障力度。 在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 城市棚户区改造及垦区危?房改造中, 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轮候、 ?先选房。2020 年完成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户 存量改造任务。?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 社区为依托、 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实现与儿童、 老年人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 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 在旗县建设残疾人托养中心,?在全市街道社区建设 10 个残疾人温馨家园。 为残疾人提供养老?服务, 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资金、 政策支持力度, 构建服务对象明确、 服务标准统一、?评估检查规范的居家托养社会化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住建?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民政局、 残联  

  5. 重视特殊教育发展。 建立布局合理、 学段衔接、 普职融通、?康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建立财政为主、 社会支持、 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 推行全纳教育, 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对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 6 14 周岁适龄重度残疾儿童, 开展送教服务工作。 采取学用结合等方式,走合作制办学道路,?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合作办学, 开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 市本级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补贴残疾人职业教育、 救助残疾大学新生、 补贴学前机构招收残?疾学生。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不低于 6000 元。?认真实施《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 年)》,?加强手语主持和人才培养。 建立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考核体系, ?善特教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牵头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市残联、 文化广?电局、 人社局、 财政局) 

  (二)大力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

  ?1. 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的意见》 精神, 将残疾人减贫成效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 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帮扶责任和干部?驻村机制, 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都有帮扶责任人。 认真实施?国家《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 年) ?农村牧区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各级政?府扶贫部门和残联要健全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机制, 坚持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 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列为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 纳入三到村三到户 金融扶贫、 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工作重点工程。 加强培训工作, 帮助脱贫对象家庭成员掌握更多的实用技术。 市本级和旗县区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 盲人按摩机构、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 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等符合补助条件、 能够持续经营并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机构。 组织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参与合作组织?和产业化经营, 保障残疾人土地、 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合法收益。 (牵头单位: 市扶贫办, 配合单位: 市委组织部、 ?联) 

  2. 大力支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增收。 各级党政机关在招录?人员时,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录用。 切实维护残疾人平等报?考公务员的权利, 逐步建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 普遍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 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优惠政策。 除小微企业外, 对达不到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要求的, 严格依法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建立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奖励制度。 出台《巴彦淖尔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建成巴彦淖尔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征收信息管理平台。 加强残疾人就业年龄段实名制信息?录入统计管理, 开通残疾人就业服务无障碍信息网, 并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系统。 2020 年,全市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完全具备独立开展就业服务的条件, 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 ?业适应评估、 就业和失业登记、 职业介绍等服务。 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落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税费优惠政策, 通过社会保险补贴、 岗前培训补贴, 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 公益岗位和辅助性就业。 各级政府开发的公益岗位, 按不少? 10%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并列?入公益岗位的,可再增加 3%的名额。 将苏木(乡镇)、 街道和?城市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列入公益岗位。 继续实施嘎查村残?协专职委员工作补贴制度, 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实施意见》精神, 推动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出台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制?度和管理办法,促进兴办工疗、 农疗等残疾人庇护性就业机构。?严格执行盲人保健按摩和医疗按摩管理办法, 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 积极支持残疾人及其?家庭开办家庭农牧场、 农家店、 牧家店、 网店和社区便民服务网?点。 积极做好残疾军人退役安置工作。 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全市每年对 1300 名农村牧区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438 名城镇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 市本级给予?一定的补贴。 办好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做好 2018 年第五?届全区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选拔集训工作, 提高残疾人技能?水平, 为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创造条件。(牵头单位: 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残联、 财政局、 地税局、 经信委、 民政局) 

  四、 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推动残疾人康复事业健康发展

  ?1. 大力加强康复服务工作。 组织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 采取多种形式, ?施精准康复, 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及基本辅助器具。 继续?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 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项目。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协同民政、 卫计等部门, 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和?康复服务机制, 实现资源共享。 加大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力度, ?展严重精神障碍者登记管理工作。 探索建立全年龄段各类残疾人?的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补贴制度。 推广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普及助听器具、 助行器具、 假肢、 矫形器及生活类辅助用器?具和基本康复器材。 推进和完善巴彦淖尔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 打造残疾人康复服务示范性基地。 加强卫计委、 教育、 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残联等部门所属康复机构以及民办康复机构?之间的合作, 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制?度, 逐步实现资源共享。 可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 对承担康复服?务任务的机构进行补贴。 把残疾人社区康复融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城市社区重点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农牧区重点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 十三五末,依托社区医疗机构建设 20 个社?区康复示范站。 (牵头单位: 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 市残联、 ?政局、 人社局、 民政局  

  2. 大力加强残疾预防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 加大残疾预防工作经费投入力度, 广?泛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 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 建立残疾报告制度, 加强筛查、 诊断、 随报、 康复医疗一体?化的服务网络建设。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建立覆盖城乡 居民,?涵盖孕前、 孕期、 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 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 保证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管制和救助。 广泛开展残疾预防科普宣传教育和全区残疾预防?调研活动。 针对遗传、 疾病、 意外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 实施重?点干预,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人社局、 财政局、 残联) 

  (二)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1. 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充分利用报刊、 广播、 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 鼓励支持残疾人组织借助微博、 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及有?关移动新媒体,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 扶残助残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残疾人平等、 参与、 共享、 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营造理解、 尊重、 关心、 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自强?模范、 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残疾人自强, 弘扬奉献精神。?建立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长效机制, 形成三级新闻宣传联动网?络, 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 实现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全覆盖。 (牵头单位: 市文明办, 配合单位: 市文化广?电局、 残联) 

  2. 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重点人群,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 公共文化惠民工程、 ?民阅读工程、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草原书屋和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要提供适合残疾人的文化服务内容和活动项目, ?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 使残疾人共享社会文?化发展成果。 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 推动残疾人文化?服务进社区, 建立健全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 选拔、 输送、?激励机制, 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 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工艺?美术、 书画、 文学、 摄影等艺术活动和创作, 鼓励支持盲文创作,?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牵头单位: 市文化广电局,?配合单位:市残联) 

  3. 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深入发展。 全面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 全市建立 20 个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 苏木(乡镇)、?街道、 社区设立适合残疾人体育健身的场所。 全市每年培养 20?名健身指导员师资骨干, 力争每个苏木(乡镇)、 街道配备 1 ?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 加强和规范竞技体育管理, 创新残疾人?运动员选拔、 培养、 比赛、 管理机制, 提高残疾人体育科学化水?平。 加强特教学校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锻炼。 选拔优秀体育运动?员参加第五届全区残疾人运动会暨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 (牵头?单位: 市残联,配合单位: 市体育局) 

  五、 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一)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1. 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法治化建设。 将残疾人事业法治化建?设作为推进和谐巴彦淖尔建设、 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重?要内容, 共同推动完善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基本公共政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完善市、?旗县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职能, 各旗县区普遍设立残疾人法?律服务站, 帮助残疾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残联组织要配合各级人大、 政协开展执法检查、 视察和调研, ?进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严厉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广泛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 形成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残联, 配合单位:市司法局) 

  2. 全面构建残疾人权益保障常态化工作体制。积极协调将各?级残联理事长列入当地人大、 政协的代表、 委员推选对象范围,?在各级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换届中进一步增加残疾人、 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比例, 不断提高残疾人参政议政能力。 积极?开通残疾人服务热线 12385 和巴彦淖尔市网上信访系统, 实现?12110 短信报警平台的全覆盖和功能提升, 及时跟踪解决现实生?活中损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具体问题。 严格规范残疾等级评定和?残疾人证发放管理, 进一步简化办证流程。 (牵头单位: 市残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信访局) 

  3. 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开展无障碍环境地区创建工作, 将城乡 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 文明旗县、 文明村镇、 文明单位创建测评指标?体系。 各地将本级残联列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严格监管新建、 改建公共场所设施无障碍建设的规划、 设计、 ?工和验收, 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在城镇保障房建设、 农村?危房改造中统筹考虑残疾人无障碍环境设计与建设。确保新(改、?扩) 建道路、 建筑物和居住区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加快推进政?府机关、 公共服务、 公共交通、 社区等场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 公共停车区按规定设立无障?碍停车位。 大力推进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无障碍, 鼓励?支持服务残疾人的电子产品的应用。 推进政府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 市级以上新闻发布会增加通用手语服务。 扶持导盲犬业发?展。 特殊教育、 托养等残疾人集中的机构和相关行业系统要制定?自然灾害和紧急状态下残疾人无障碍应急管理办法, 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应急救助服务。 2020 年,市、 旗县区公共图书馆全部?建立盲人阅览室, 旗县级以上电视台部分自办栏目 开通电视手语?节目, 普及影像制品加配字幕、 食品药品添加无障碍识别标识,?公共场所、 公共服务机构、 公共交通工具普遍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 手语、 盲文等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 (牵头单位: 市住建委,?配合单位: 市文明办、 残联、 交通局、 经信委、 质监局、 文化广?电局、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二) 构建残疾人事业发展新体制

  ?1. 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购?买残疾人服务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和改革任务, 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领域, 以残疾人康复护理、 托养照料、 生活服务、 扶贫解困、 职业培训、 就业创业服务、 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等为重点, 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 推动优化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流程, 全市?普遍开展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 鼓励和培育购买残疾人服务?的承接主体, 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源、 更广的社会力量主动投身残?疾人服务之中。 强化事前、 事中、 事后监管, 加强对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质量监控和绩效考评, 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 市民政局、 ?联) 

  2. 全面推进志愿助残服务工作。 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整体规划, 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 积极?培育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支持引导其开展助残活动。 ?善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 服务记录、 组织管理、 评价激励、 权益?维护和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等机制。 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实施意?见》 要求,深入开展巴彦淖尔市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推行结对接力等服务方式, 广泛开展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志愿?助残活动, 为残疾人提供扶贫解困、 生活照料、 支教助学、 社区?导医、 文化体育、 出行帮助等服务,推动志愿助残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专业化和有效化。 (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团市委、 残联) 

  六、 加强服务管理与能力建设

  (一)拓展残疾人服务空间

  ?1. 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 要统筹规划城乡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 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配套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 ?现合理布局。 将残疾人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 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 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 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 政府补偿或购买、 合作经营等多种方法和途径, 形成?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要求和满足残疾人需求的机构运营模式, ?建政府、 社会、 市场三位一体的残疾人服务设施体系框架。 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项目, 扩大覆盖范围。 加强残疾?人就业、 盲人医疗按摩等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 认真实施残疾人?康复、 辅助器具、 教育、 就业服务、 托养、 盲人医疗按摩等服务?机构设施建设、 设备配置、 人员配备、 服务规范、 服务质量评价?等标准, 开展资质等级评估, 培育建立残疾人服务品牌, 提高服?务制度化、 均等化、 专业化水平。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 市残联、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2. 加强残疾人信息化平台建设。 推进全市残疾人工作信息化?进程, 在全市形成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的信息化组织机构网络。?充分把握当前自治区推动互联网+” 快速发展和智慧巴彦淖尔?建设的有利时机,依托巴彦淖尔市政务云和民生云等平台资源,?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 建立基础信息采集、 政务事项办理、 大数?据分析及预测为一体的残疾人信息化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助残服务模式的创新应用, 实现残疾人信息采集、 数据更新和残疾人证智能化管理一网通 持续拓展市残联门户网站服务?功能, 进一步提高残联组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残联,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 统计局) 

  3. 加强残疾人基础数据管理与应用。 建立各级政府残工委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更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成立?信息动态更新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 建立健全以持证残疾人个体?为精准服务对象的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 统计分析机制、 评价?反馈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相关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调整配备专职人员。 ?强对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 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 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 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动态更?新, 建好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 实现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之间数据资源的交换共享。 建立健全自治区、 市、 旗县区、 苏木?(乡镇)、 街道和嘎查(村)、 社区五级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的?信息数据采集体系, 建成自治区、 市、 旗县区三级信息化大数据?平台, 有条件的地区向苏木(乡镇)、 街道和嘎查(村)、 社区?延伸, 实现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全覆?盖。 (牵头单位: 市残联,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1.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残联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各级残联组织的政治性、 先进性、?群众性, 自觉抵制机关化、 行政化、 贵族化、 娱乐化倾向。 持续?开展基础管理工作, 实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 ?力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在人员配备和机构调整上?向基层倾斜, 进一步扩大残疾人组织覆盖面。 将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纳入各级党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年度计划, 配齐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和残疾人干部。 建立优秀残疾人干部人才? 拓宽优秀残疾人选拔使用渠道。 构建县、 乡、 村三级联动?的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 2020 年实现全覆盖。 积极?探索残疾人专门协会法人治理模式, 建立健全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经费、 场地、 人员等工作保障制度, 不断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 推动残疾人专门协会依法依章独立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代表、 服务、 维权职能。 (牵头单位: 市委组织部, ?合单位:市残联、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2. 加强残疾人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各地要将残疾人事业?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保障工作之中。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为残疾人服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健全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 管理机制,?探索设立残疾人公益性岗位, 将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逐步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管理范围, 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各地要建立专业?人才库, 形成残疾人康复、 教育、 就业服务、 托养服务、 文化体?育、 维权和信访等方面专业人才培养使用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残联,配合单位: 市人社局、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七、 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和监测评估?

  (一) 切实加强实施方案的执行力度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残疾?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和难点。 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将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实施方案和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作为践行党的宗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的有力抓手, 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 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列为政府目 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 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推进残疾人?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 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 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 形成齐抓共管、 各负其责、 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确保既定目标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二) 大力营造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梦是民族梦、 国家?梦, 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 也是每一个残疾人朋友的梦重要论?述精神, 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 大力宣传十三五时期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在全社会形成推进残疾人工作, ?进融合、 共享的浓厚社会氛围, 为科学制定和顺利实施规划纲要?奠定思想基础, 为加快推进新常态下的残疾人小康进程、 残疾人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三) 研究制定专项发展规划?

  落实好本实施方案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旗县区要将本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 加强协调协作, 提高政策措施叠加?效益, 依据本实施方案及时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实施办法或行动计划, 统筹安排、 同步实施, 确保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 强化督查指导

  ?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年度监?测评估和跟踪问效, 开展第三方评估, 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 各部门每年要向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纲?要和专项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五) 严格考核问责

  ?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在十三五中期?和期末对实施方案及专项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绩效考?评, 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 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对执行不力的?进行问责,推动《实施方案》 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