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户口登记(收养子女落户)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员,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儿和孤儿。
办理材料:
弃婴落户:
1.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
2. 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簿》。
收养子女落户:
1. 收养人《户口薄》;
2. 民政部门出具收养证明;
3. 落户申请书;
4. 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方可落户。
办理地点:户籍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周六、周日有派出所值班。
联系电话:
临河区户政咨询电话:0478-8960123
五原县户政咨询电话:0478-5213220
磴口县户政咨询电话:0478-4235791
杭锦后旗户政咨询电话:15149868035
乌拉特前旗户政咨询电话:0478-3210493
乌拉特中旗户政咨询电话:0478-5918402
乌拉特后旗户政咨询电话:0478-4662229
办理流程: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审查→办理。
责任部门:各旗县区公安局。
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户口簿工本费每簿6元,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公安厅内费字(1996)8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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