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查书
设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凡在巴彦淖尔市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提出现场文明施工监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查书(一式四份);
2、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非公建项目且未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不提供)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工程概况(五方责任主体全称、开竣工时间、工程造价、单位工程数量、面积、结构形式、层数(地下/地上)、总高度);
5、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复印件);
6、押证通知书(复印件);
7、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复印件);
8、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9、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10、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1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临时设施方案;
1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件(复印件);
13、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证书(原件、复印件);
1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委派书(原件、复印件);
15、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16、外进企业备案证明复印件(仅外进企业提供);
17、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提存凭证);
18、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监机构各一份。所提供资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
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
联系电话:0478-8262786 0478-8738796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初审→现场查验→审批→窗口进行信息录入、资料存档→窗口发放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审查书
责任部门: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无
表格下载:无